纪检监察举报指南
受理范围
1.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》的相关规定,应当由中共44118太阳成城集团纪律检查委员会受理的党员、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党内法规,违反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,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、控告。
2.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企业管理相关规定,应当由44118太阳成城集团受理的属于其管辖对象违反国家法律、法规、政策和决定、命令以及违反工作纪律行为的检举、控告。
3.对44118太阳成城集团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办理原则
根据被检举、控告人的职务和举报内容,实行“属地管理、分级负责”,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原则,依纪依法办理举报件。
检举、控告人的义务
检举、控告的内容应当客观真实,不得捏造、歪曲事实,不得诬告、陷害他人。对借检举、控告诬告陷害他人的,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;涉嫌犯罪的,将报告司法机关依法处理。
举报方式
来信请寄:44118太阳成城集团纪委
地 址:广西南宁市民族大道153号交通设计大厦
邮 编:530029
来访请到:交通设计大厦21楼2101室
举报电话:18777108654(含短信)
开通时间:非节假日正常上班时间。
举报邮箱:gxxfzjtjtjw@163.com
提倡署实名举报,署实名举报请详细填写联系方式。
依法保护检举、控告人依法行使的检举、控告权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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